1、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的總體目標是到2020年基本建成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法治政府。
2、我們的軍隊是人民軍隊,我們的國防是全民國防。
3、全面依法治國,必須堅持人民的主體地位。人民根本權益是法治建設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法律要為人民所掌握、所遵守、所運用。
4、在我國,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
5、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的法律由國家主席簽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6、民族自治地方,即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的人民政府的主席、州長、縣長應當由實行區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擔任。
7、我國現行憲法是指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四日由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并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8、華僑是居住在外國的中國公民,國家保護華僑的正當的權利和利益。
9、不動產權利人對相鄰權利人因通行等必須利用其土地的,應當提供必要的便利。
10、因不動產提起的行政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11、公安交通執法大隊暫扣酒后駕車的賈某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的行政行為不屬于行政強制措施。
12、城市和農村按居民居住地區設立的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是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
13、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方式計算。
14、當前,國內外形勢正在發生深刻復雜變化,我國發展處于轉變發展中國家時期,前景十分光明。
15、《勞動合同法》調整的勞動關系是一種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相結合的社會關系。
16、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實行為設立或者消滅物權的,自事實行為成就時發生效力。
17、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
18、執法為民是“一切權力屬于人民”的憲法原則的具體體現。
19、連續兩年未從事慈善活動的慈善組織將被終止。
20、“平等者之間不存在支配權”這句法律諺語的理解是:平等的社會不承認絕對的人身依附關系,法律禁止一個人對另一個人的奴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