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法律援助辦法》試題
1、工會建立(A),省際、城際間工會組織及其法律援助機構可以互相委托,協助辦理相關法律援助事項。
A、法律援助異地協作制度
B、平等協商制度
C、工會法律工作制度
2、(C)指導、協調全國工會法律援助工作。
A、最高人民法院
B、最高人民檢察院
C、全國總工會法律工作部
3、法律援助機構負責人及相關管理人員由(B)委派或者聘任。
A、上級工會
B、同級工會
C、地方政府
4、職工為保障自身合法權益需要工會法律援助,且本人及其家庭經濟狀況符合當地工會提供法律援助的(C),可以向工會法律援助機構申請委托代理法律援助。
A、低保戶標準
B、最低工資標準
C、經濟困難標準
5、(A)申請法律援助應當向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工會法律援助機構提出。
A、職工
B、工會工作者
C、工會組織
6、職工申請工會法律援助機構代理勞動爭議仲裁、訴訟等法律服務,應當以(C)形式提出。
A、電話
B、正式
C、書面
7、職工申請工會法律援助時提交書面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工會法律援助機構應當當場記錄申請人基本情況、申請事項、理由和時間,并經本人(B )。
A、審閱
B、簽字
C、確認
8、工會工作者、工會組織申請工會法律援助機構參與協商、調解,代理仲裁、訴訟等法律服務,應當以(A)形式提出。
A、書面
B、文件
C、正式
9、工會法律援助機構自收到申請之日起(C)日內按規定的條件進行審查。
A、3
B、5
C、7
10、對符合工會法律援助條件的,由(B )簽署意見,作出同意提供法律援助的書面決定,指派法律援助承辦人員,并通知申請人。
A、所在單位負責人
B、工會法律援助機構負責人
C、所在單位工會負責人
11、對申請工會法律援助的申請人提交的證件、證明材料不齊全的,應當要求申請人作出必要的補充或者說明,申請人未按要求作出補充或者說明的,視為(A)申請。
A、撤銷
B、延后
C、繼續
12、法律援助承辦人員接受工會法律援助機構的管理和監督,依法承辦法律援助機構指定的援助事項,維護(B)合法權益。
A、職工
B、受援人
C、自身
13、法律援助承辦人員在援助事項結案后,應當向工會法律援助機構提交(C)。
A、情況報告
B、工作報告
C、結案報告
14、法律援助事項結案后,工會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按規定向承辦人員支付法律援助辦案(C)。
A、工資
B、津貼
C、補貼
15、對困難職工的法律援助補助資金,從(A)列支。
A、工會困難職工幫扶中心專項資金中
B、單位財務
C、工會財務